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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特色小镇建设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阅读次数:   次

导读:图片源自网络从发起到现在,特色小镇建设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导读:国家政策的发布助推特色小镇热浪来袭,目前全国各地掀起特色小镇“热”。特色小镇的发展由来大概经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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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发起到现在,特色小镇建设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导读:国家政策的发布助推特色小镇热浪来袭,目前全国各地掀起特色小镇“热”。特色小镇的发展由来大概经历两个阶段:(1)与新型城镇化有关的特色小镇的发起阶段。十八大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将新型城镇化作为重大战略举措。若干政策文件开始相继出台,内容包括: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魅力村庄;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小镇等,这些系列文件拉开了发展特色小镇的序幕。(2)特色小镇建设的快速推进阶段。

  2016年7月,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以及各种政策性文件陆续出台,特色小镇的建设开始如火如荼的展开。

  与新型城镇化有关的特色小镇的发起阶段

  十八大提出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今后十年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2014年3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4]4号),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全面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指导,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提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2015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特色小镇”建设做出重要批示:“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着眼供给侧培育小镇经济的思路,对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工作也有启发。”

  201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016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提出加大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到,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

  2016年全国两会热点之一:新型城镇化。

  特色小镇建设的快速推进阶段

  2016年4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16〕38号),提出用地计划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倾斜,向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倾斜,保障设施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全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完善收益形成和返还机制,将挂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2016年7月1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6〕147号),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2016年8月3日,国家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候选近5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的优秀特色小镇。国家住建部村镇建设司会同国家发改委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小镇进行复查,并现场抽查,最后再认定公布特色小镇名单。

  2016年9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提出各地要按照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指导性要求,选择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美丽宜人、村镇风貌和基本格局特色鲜明、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传统文化和乡村要素保护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当地居民(村民)安居乐业的村庄和镇作为示范候选对象,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目标、模式和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提出了五条总体要求:坚持创新探索、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产业建镇、坚持以人为本和坚持市场主导,同时提出了九条具体措施:分类施策,探索城镇发展新路径;突出特色,打造产业发展新平台;创业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完善功能,强化基础设施新支撑;提升质量,增加公共服务新供给;绿色引领,建设美丽宜居新城镇;主体多元,打造共建共享新模式;城乡联动,拓展要素配置新通道;创新机制,激发城镇发展新活力。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支持以转移农业人口、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承载能力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为促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的配套设施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的小城镇建设,统筹调配信贷规模,保障融资需求。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对相关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建立贷款项目库”。文件还指出,“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特色小镇和推动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6年10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复核,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等127个镇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16]2257号),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有特色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围绕特色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村庄,有序发展以农业和森林为主题的公园。

  2016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绿色引领,建设美丽宜居新城镇,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按照不低于3A级景区的标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景区,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2016.11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提到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支持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林场布局优化调整,建设一批特色宜居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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